2013年10月20日 星期日

密宗性侵事件簿(01) 2004年 東密七旬密宗老師要求女信徒雙修

2004年11月29日 【突發中心專案組╱調查報導】兩名雙十年華的女大學生,在親友介紹下向一名自稱修習「東密」的七旬密宗老師學習佛法,未料竟被要求「雙修消業障」,過程中遭強吻、以手指插入下體性侵害。女大學生事後鼓起勇氣向勵馨基金會求助,才揭發這名宗教之狼,性侵害防治中心已介入調查此案。

A小姐想起遭強吻的過程,情緒十分激動。
《蘋果》記者實地前往這名密宗老師位於台南市的道場,發現仍有信徒上門學佛,不過他否認曾要求女信徒雙修,「我只是引述佛經上的句典來替信徒解惑,我也不懂得什麼是雙修!」
在北市就讀某大學二年級的A小姐說,近幾年因深受「陰陽眼」之苦,兩年前透過親友介紹,跟著密宗老師修習佛法,沒想到老師竟對她及一名女同學B,假「雙修」之名逞淫慾。
單獨留兩女逞淫慾
A小姐說,年初老師要一名師姊將她與B同學留下並故作神秘地說:「妳們兩人前世的業障太重,我要傳給妳們東密不外傳的『雙修』才能解決!」接著他說:「妳們兩人的業障都集中在下半身,單只念咒、打坐是消除不了的!」
A小姐回憶,老師先要求B同學隨他進房,但B同學從房裡出來卻臉色怪異。待她進房後,先依老師要求閉眼、念咒、打坐,「放空自己,想像身體不是自己的!」未料此時老師卻突然貼近她,猛力將她一抱,接著就硬壓住強吻。
她嚇得奮力掙脫,但對方卻說:「作一、兩次沒有效果,下次還要再繼續,如果妳的業障太重,就得性器官對性器官!而且記得修習這種法不可對外人講!」她驚惶逃出,從此不敢再去道場,而B同學不但被老師強吻,之後還曾兩度被老師以手指插入下體性侵。
仍有女信徒續雙修
A小姐氣憤地說:「他根本就是藉機『斂色』!」脫離魔掌後,她更體悟宗教的意義,儘管眾多師兄師姊希望息事寧人,但她說:「我想正道絕對不會要人去做違背良心、公理的事,我不希望有人再受害!」
密宗老師坦承,每月至少會到台北縣一位師姊住處(即A小姐遭強吻之處)講經一次,「因為學生太多,不一定會待在台南。」記者調查,他平日雖未收學費,但辦法會時仍會收取善男信女的供養紅包。
據A小姐表示,這名老師的信徒有三十名以上,但性侵事件發生後,部分信徒已棄他而去。不過仍有許多人對他深信不疑,部分女信徒甚至繼續「雙修」,其中不乏已嫁作人婦者。
律師吳信穎表示,密宗老師若真的以手指插入B小姐下體,已觸犯《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一條強制性交罪,依法可處三年以上、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另外對A小姐的強吻行為,也已觸犯第二百二十四條強制猥褻罪,依法可處六月以上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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