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6月3日 星期二

富人增稅,窮人減稅

最近大家在談張忠謀:「富人增稅,窮人減稅」,張忠謀所提議提高所得稅最高稅率上限,因為目前最高稅率上限40%已經不低,真正富人增稅要在於免稅、分離課稅與比例核算的項目,其中最重要的是,證券交易所得稅、不動產的財產交易所得稅。

證券交易所得稅應該恢復徵收,這已經幾乎是不可能,自郭婉容後幾乎沒有人敢再談這個事

現在幾乎有所得就該課稅,連樂透獎金和統一發票中獎所得都要繳稅,沒道理證券交易賺錢了不需繳稅,這真是可笑。

土地增值稅也是一大漏洞,國父孫中山發明的玩意,從來沒在台灣或任何地方真的做到漲價歸公的效果,問題就在土地公告現值與實際市價差距龐大,大量富人在土地炒做上賺大錢,卻只需要繳很低比例的土地公告現值所計算出來的土地增值稅,大量贈與稅與遺產稅也是在這個項目上被節掉的。

除了土地,房屋買賣可以用房屋評定現值來比例核算房屋財產交易所得的方式,由於房屋評定現值也遠低於市價,導致房屋買賣所得也被低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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