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9日 星期日

妊娠糖尿病篩檢

妊娠糖尿病篩檢

週數:24~28週
對象:建議所有孕婦接受此項檢查。
目的:檢測孕婦是否患有妊娠糖尿病,以便及早控制,避免進一步併發子癇前症、巨嬰症、流產、早產等。

費用:屬自費範圍,約200~300元間。雖不在健保給付範圍內,但懷孕時胎盤會分泌大量激素而使血糖升高,一般母體能分泌足夠的胰島素使血糖濃度降至正常範圍,但部分孕婦卻無法做到,因而形成妊娠糖尿病,若家族有糖尿病史、孕婦本身肥胖又會提高發生率。在台灣,每 100個孕婦中就有 2~4個妊娠糖尿病病例,為了及早控制和避免日後的危險,建議一般懷孕婦女接受此項篩檢。

檢查方式:欲檢驗是否患有妊娠糖尿病須先通過「葡萄糖耐受性試驗」。即先口服50公克的糖水,1小時後抽血檢驗,若血糖值超過標準,則必須再進行第二次的檢查。

第二次檢查的流程則為,空腹時先抽一次血,再口服100公克糖水後,1、2、3小時後各抽一次血,若有任何兩次的血糖值超過標準即能診斷為妊娠糖尿病。確定為妊娠糖尿病後,應立即做飲食控制,必要時施打胰島素,嚴格控制血糖,以確保母體及胎兒的安全。

沒有留言: